一月的事,我剛結婚不久。一天,我先生工作的餐館有一位同事臨時有事不能上班,請我代班,我沒多想就答應了。我還記得那天早上,當我和我先生兩人抵達餐廳時,不尋常的看到一群人擋在門口,我們沒有警覺發生事了,仍然走了進去,進餐館後才知是移民局的人來查非法勞工。
移民局的人問我們身份,我先生拿出證件給他們看,並告訴他們我是他太太。移民局的人要看我的證件,可是我剛結婚,沒有綠卡,護照又沒帶在身上。沒有證件,他們說我得到局裡去。不聽任何人的解釋,移民局的人把我送上他們的大車子,並給我戴上了手銬。
那時我剛到美國不久,剛結婚不久,沒有證件,聽不太懂英文,被人戴上了手銬送往一個不知道的地方,我害怕極了。
移民局的大車子一路開一路抓人,只要沒有證件的通通被送上車。他們甚至在途中攔下一輛載滿墨西哥人的車子,一個一個的盤查。後來我才知道他們這次的行動是針對墨西哥的非法勞工,我只是他們行動中一個意外的「收穫」。
進了移民局,我被關在一間專門留置女性的房間內,小小的空間裡擠滿了老老少少各色人種,共用一個開放式的廁所。整個畫面就像在電影裡看到的一樣,只是我從沒想到自己會在裡面。
沒多久,我被叫出去問話,我先生和他的姐姐也已經等在外面。我被隔開單獨問話問了三個小時,他們在外面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。我一直不認為自己做錯什麼事,以為只要老實交代一切,再呈上護照證明身份,就可以回家了。問話的移民官很客氣,問了很多問題,我也一五一十的回答。最後他們要我簽署一份文件,當時我的英文不是很好,他們也很有耐性的逐條解釋。我問他們簽署的文件是做什麼用的,他們告訴我說是要儘快解決這件事用的。就在我正準備簽名時,我先生的姐姐藉口上廁所衝了進來,要我絕對不要簽任何文件。因為這樣,我沒有簽那份文件,後來才知道那是一份同意經由快速法庭審理後遞解出境的文件。
後來移民局起訴我,案子一直拖到今年
(1999)